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4-06-09
科技部關于發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 現將國家科技支撐計劃(以下簡稱“支撐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推薦 請各有關推薦單位根據指南要求,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推薦數額不限。推薦單位包括以下幾類: 1.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科技主管機構;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 3. 原部門轉制成立的行業協會; 4. 國務院國資委直屬的中央企業; 5. 經科技部批準試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二、項目申報 1.申報單位應為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在中國大陸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同一項目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申報一次。 2.根據《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項目技術負責人需為在職人員,限申報一個項目;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不能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項目,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課題);項目主要參加人員的申請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能超過兩個(2014年12月31日前結題驗收的在研項目可不計入)。 各單位在正式提交申請前可利用項目申報中心查詢相關人員承擔在研科技計劃項目情況,避免重復申報。科技部將組織對項目申請人資格進行復查,如發現違反以上規定者,取消申報項目。 3.項目實施年限為3年左右。按指南二級標題的研究方向進行申報,無二級標題的可按一級標題的研究方向進行申報。項目涉及領域包括能源、材料、交通運輸、農業、村鎮建設、資源、環境、人口與健康、公共安全、科研條件和技術標準10個領域。 http://www.most.gov.cn/tztg/201406/t20140606_113577.htm 4.本次項目申報時,不預先對申報項目設定預算控制額度,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項目研究實際需求,結合現有的支撐條件和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項目經費需求。各單位提出的項目經費需求將作為立項評審的重要參考因素,以及立項后進一步細化編制項目概預算方案的重要依據。 三、具體程序 (一)組織網上申報。 1. 申報方式。請組織申報單位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申請書具體格式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相關專欄下載。 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 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 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most.cn 2. 受理時間。2014年6月25日8:00至7月25日17:00。(二)推薦及材料報送。 1. 組織推薦。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完成網上申報,并通過各推薦單位報送正式文件。各推薦單位按照指南要求,加強對所推薦的項目申請者及其合作方的資質、科研能力的審核把關,并出具推薦函。 2. 材料報送。請各推薦單位于8月1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請不要現場報送。 (1)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紙質,一式2份)。 (2)推薦項目清單(紙質,一式2份)及光盤(Excel格式)。 (3)網上直接生成并打印蓋章的項目申請書(紙質,一式2份)。 四、受理安排 聯 系 人:徐勝球 科技處 |

